合同条款在不与本附件“物流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程序”相冲突的范围内适用。如本附件与合同条款相冲突,则在合同标的范围内以本附件为准。
注册免费体验ozon选品以及上货工具: 点击 👉 萌啦OZON数据软件
术语和定义#
截止时间是指 Ozon 或客户在个人账户中为特定订单设定的时间,在此之前客户有义务确认订单中包含的货物已准备好交付,并将货物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
合同是指在 ozon.ru(跨境)上放置来自国外货物的合同,其文本发布于https://docs.ozon.ru/global/en/contracts-for-sellers/dogovor/。
与物流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是指 Ozon 代表客户在本附件框架内与物流合作伙伴达成的交易,其主题是物流合作伙伴提供货运代理服务,以组织客户向客户运送货物的国际运输。
已交付货物是指根据物流合作伙伴规定(为组织国际运输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已正式交付给客户的货物。
应用程序是指Ozon为组织国际货物运输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任务,包含通过IS发送的货物、收件人、交货时间和其他必要数据的集合。
物流合作伙伴(或Ozon 物流合作伙伴)是指为组织客户货物的国际运输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配送服务商,Ozon 聘用该物流合作伙伴是为了履行其在本合同附件 2 项下对客户的义务。与物流合作伙伴合作时,客户可以通过 PA 设置配送参数。
货物标记是指带有条形码的标签,用于识别货物或包装。
国际运输是指通过各种运输方式进行的货物运输,其中货物的出发地或目的地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外。
无人认领的货物是指由于客户的原因而未交给客户的货物,或在运输期间和交付给客户时客户拒绝接受的货物,以及以下情况:
- 货件所含物品属于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运输的物品;
- 该物品没有运输、商业和许可文件,以及有关该物品和/或客户的必要信息。
申报价值是指客户在创建特定订单时设定并在个人账户中固定的物品成本。
派送是指将货物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以便执行申请并交付给收件人。
寄件人是指将货物提交运输的人,并在货物随附的文件中注明,即货物的卖方。
收件人是指随附文件中指定的人员,货物将送至其地址。
“已送达”状态指已交付的快件状态,该快件已正式交付给客户,并在PA中已分配相应的状态(“已送达”)。在“已送达”状态生效的同时,快件将在Ozon内部系统中进行计费。
货运代理服务是指物流合作伙伴为组织货物国际运输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处理、清关、仓储、组织运输、转运货物以及签发货物国际运输所需的所有文件。
1.主题#
1.1. Ozon 承诺在收取报酬的情况下,根据客户的指示,代表自己并由客户承担费用,与物流合作伙伴执行与提供货运代理服务有关的交易,以便后者组织客户向客户发货的国际运输,并代表自己但由客户承担费用根据本附件的条款和条件使用 Ozon 平台采取其他行动。
1.2. 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条件#
Ozon按照本附件和物流合作伙伴条例(为组织国际运输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确定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附件第1.11.1条规定的交易。
客户指示Ozon与物流合作伙伴独立确定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条件,以组织客户货物的国际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送达客户的时间、物流合作伙伴提供的其他服务的条款、物流合作伙伴服务的成本、提供服务的程序。
卖方指示Ozon在下列情况下独立更改卖方货物的交付参数,并通知卖方:
(a) 卖方设置的参数出现错误,导致无法交付货物;
(b) 改进货物运送参数时;
(三) 其他情况。
1.3. Ozon 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Ozon应在本附件框架内为已交付给客户的货件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但无人认领的货件和因任何原因未交付给客户的其他货件除外。对于这些货件,物流合作伙伴和客户应在Ozon不参与的情况下独立进行互动,包括但不限于相互结算、退货和/或因任何可能的原因将货件退还给客户和/或由客户自行处置。Ozon向物流合作伙伴提供客户的联系方式,以确保物流合作伙伴和客户之间的此类互动。
1.4. 履行义务的时刻#
本附件第 1.1 条规定的 Ozon 对于为交付给客户而转移给物流合作伙伴的每批货物的义务,在将相应货物交付给客户时(即根据“已交付”状态将货物视为已交付的时刻)视为已正确履行。
1.5. 意外毁坏或损坏的风险#
物流合作伙伴应对货物和/或快件在接受运输后直至交付给收件人期间发生的非安全问题负责。非安全问题不仅指快件丢失,还指快件短缺或损坏。物流合作伙伴承担其为国际运输目的而交付的货物自寄件人接收之日起直至交付给收件人期间发生意外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2. 报酬、报告文件和支付#
2.1. Ozon的代理费以及物流合作伙伴根据本附件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费率在“Ozon费用和关税”部分中列出。
2.2. 报告文件#
Ozon 应在每个报告期(日历月)结束之日起 5(五)个日历日内,根据本附件(报告文件)的框架将以下文件发送至客户的个人账户:
- 代理费金额统一过户文件;
- 机构报告;
- 如有需要,其他文件。
2.3. 费用报销#
客户同意向 Ozon 偿还本附件项下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合作伙伴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费用。
2.4. 报告文件的确认#
客户有义务在收到报告文件之日起 3(三个)工作日内,如果有分歧,通过平台向 Ozon 发送拒绝确认报告文件的理由,并详细说明分歧之处。
2.5. 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对报告文件的合理拒绝,则本附件第1.1条规定的服务将被视为由Ozon正确提供并已被客户全额接受,且须根据合同和附件付款。Ozon单方面签署的文件将被视为经双方正式签署,且其中规定的条款已得到客户正式同意并已按照其中所示的金额被客户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文件批准日期为客户反馈期限的最后一天)。
3. 提供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3.1. 提供组织国际运输的货运代理服务的条件,参见物流合作伙伴条例(针对组织国际运输的货运代理服务提供条例)。
3.2. 确认货物已准备就绪#
客户有义务在截止时间前确认货物已准备就绪,可供运输。如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物流合作伙伴有权拒绝接收货物,且Ozon有权取消客户的订单。
3.3. 客户有义务在货物转运前注明每件物品的实际重量,否则客户将无法确认货物是否已准备好转运。
3.4. 订单处理#
客户自行承担费用,将订单中的物品装箱并转运至物流合作伙伴。客户有义务妥善包装物品,以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外观整洁。
3.5. 货物转运#
客户须严格按照订单清单交付货物。如不遵守,客户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的风险,并赔偿所有相关损失。如货物在装运过程中丢失,Ozon 将扣除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但不退还佣金作为处理投资不足的费用。
3.6. 订单中发货数量信息#
收到订单后,但在确认货物已准备好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之前,客户有义务提供订单中包含的货物数量的信息。
3.7. 落差传播#
货物从客户到物流合作伙伴的转移采用“送货”方式:物流合作伙伴在其仓库接受货物。
3.8. 货物转运信息#
对于“代收”方式的收货,客户需从物流合作伙伴提供的仓库中选择一个收货地址。如客户在30(三十)个日历日内未将任何货物转运至所选的物流合作伙伴仓库,或所选仓库无法为客户提供服务,Ozon可在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终止其在所选仓库接受货物的可能性,并建议客户从其他可用仓库(如有)中选择。
3.9. 货物运送时间:#
3.9.1. 如果订单截止时间设定为当天,则客户应在当天将货物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
3.9.2. 客户应在个人账户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10(十)个日历日)向物流合作伙伴交付货物。如因客户过错导致其违反了向物流合作伙伴交付货物的条款,物流合作伙伴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3.10. 随附文件#
3.10.1. 客户应将货件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并附上从个人账户打印的、在转交时有效的随附文件(可能被取消):货件验收证书、提单或其他转交文件。应Ozon的要求,客户有义务在相关通知发出之日起5(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有确认货件已实际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的文件扫描件。
3.10.2. 客户应严格按照随附文件中的清单转运货物。如不遵守,客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的风险,并赔偿因退回错误转运的货物而造成的Ozon损失。
3.10.3. 物流合作伙伴应根据货件数量接受货件。如货件数量有误,客户有责任确保货件数量与随附文件中的清单相符。
3.11.货运状态#
3.11.1. 物流合作伙伴检查重量特性是否与货件中申报的特性相符。
3.11.2. 如果物流合作伙伴发现差异,其可自行选择:
a) 不接受此类货物并将其退回给客户;
b) 如果包装符合要求,则接受货件并更改重量特性数据。客户同意Ozon根据货件的实际数据,重新向客户收取物流合作伙伴服务费用。
3.11.3. 物流合作伙伴仓库完成对货物的验收后,个人账户中的货物状态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a) 收到的货物与随附文件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确认客户已将货物按照随附文件所列的数量和数量转交给物流合作伙伴;或
b) 已接受的货物部分符合规定。Ozon 将通过个人账户和/或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货物清单差异证明书及其随附文件。
3.12. 协调收到的货物数量#
客户有权在发出差异证明后的下一票货物日之前提出合理异议,并在 3(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验收证书中申报的货物数量已转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组装过程的视频记录或可以识别有争议的货物的货位)。如果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则双方将视差异证明为双方约定,并且 Ozon 将按照差异证明中的数量和号码验收货物。如果在验收时发现身份不明的货物,客户承诺在差异证明批准之日起 7(七)个日历日内将其从物流合作伙伴指定的地址移走。
4. 双方的责任#
4.1. 如果物流合作伙伴未能履行与其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义务,Ozon 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Ozon 对客户的责任限制#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Ozon 不对客户承担责任:
- Ozon 未能履行或不当履行本附件项下的义务是由于客户、物流合作伙伴或客户的过错造成的;
-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包装或物品特性缺陷导致货物或其所含物品丢失、损坏或无法送达;
- 如果物流合作伙伴无法检测到快件中包含的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前提是外包装在验收时完好无损。双方确认,如果客户在收到包装完好的快件后声明物品缺失或质量不合格,则Ozon和/或物流合作伙伴对该物品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 货物或其中所含物品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方式被扣留、扣押。
4.3. 如果物流合作伙伴实际转移的货物清单与客户订单不符,Ozon 不应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4.4. 物流合作伙伴对货运和货物的责任限制#
自物流合作伙伴接收货物之时起至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期间,如果货物丢失或损坏,是由于物流合作伙伴的过错造成的,则物流合作伙伴应对客户承担责任。
4.5. 退款条款#
物流合作伙伴应向客户偿还丢失/缺失/损坏物品的费用,并且 Ozon 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根据对客户索赔做出积极决定的月份的报告文件批准结果,在合同规定的资金转移日期之前进行相关偿还。
4.6. 客户违反义务的后果#
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Ozon 有权暂停将一件或多件客户物品放置在现场,直至违规行为消除或违规情况得到澄清。如果客户屡次违反义务(两次或两次以上),Ozon 有权单方面拒绝为发生违规行为的客户物品提供服务。双方确认,Ozon 的这些行为不构成对 Ozon 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违反。
4.7. 客户违反义务#
客户违反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客户转让的物品不符合声明的特性;
- 转让与商品页面描述不符或合同规定禁止出售的商品;
- 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客户订单是否已准备好转移;
- 提供有关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客户仓库工作时间和其他强制性信息的虚假信息;
- 客户的行为/不作为,导致 Ozon 取消客户的订单;
- 将根据本合同收到的客户的个人数据用于其他目的,但履行合同义务的目的除外;
- 为了推广自己的品牌和(或)网站而投放的广告;
- 客户违反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5. 与物流合作伙伴就无人认领货件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5.1. 双方同意,Ozon 与物流合作伙伴就无人认领货件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应不迟于无人认领货件发生之日转移给客户。
5.2. Ozon 通过在个人账户中向客户发送通知,转让其与物流合作伙伴就无人认领货件所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的标准条款位于:https://docs.ozon.ru/legal/partners/logistics/crossborder-delivery/。如果客户未能在通知之日起 30(三十)个日历日内联系物流合作伙伴,则物流合作伙伴有权处置该等无人认领货件。已处置无人认领货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5.3. 与物流合作伙伴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客户在 PA 中收到相关通知之日起视为转移给客户。
5.4. 在通知客户后,Ozon 应通知物流合作伙伴其与物流合作伙伴就无人认领货件所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已转移给客户,包括 Ozon 有权向物流合作伙伴提供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物流合作伙伴能够就该等无人认领货件独立联系客户。
5.5. 与物流合作伙伴达成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转移成本包含在本附件第2.1条规定的当前Ozon报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