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zon报告文件是什么东西?
3.2.1. 向卖家发送举报文件#
在每个报告期(日历月)结束后的 5(五)个日历日内,Ozon 应根据需要将卖家提供服务的销售报告(报告)和其他文件发送给 PA。应卖家的要求,Ozon 在报告月的第 15 (15) 个日历日准备了一份中期报告(中期报告),说明其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销售额。中期报告仅供参考,并仅用于本协议项下的结算。该报告包含有关已售和退货商品的名称和数量以及 Ozon 的报酬金额的信息。
3.2.2. 报告文件的批准#
在 Ozon 发送报告文件之日起的 3(三)个工作日内,卖方应:
(a) 如无分歧,则由其签署文件;或
(b) 如果存在分歧,则以分歧声明的形式向 Ozon 提交合理的异议。收到异议声明后,Ozon 应介绍接受的修改,并向卖家提交修改后的文件,卖家应在修改后的文件上签字。
3.2.3. 在没有卖方反馈的情况下接受服务#
如果卖家未能及时签署申报文件,则 Ozon 单方面签署的文件应被视为:
(a) 经双方正式批准(卖方反馈期限的最后一天应为文件批准日期);和
(b) 卖方对其中规定的所有金额和其他条款的批准以及付款的适当依据的适当确认。
3.2.4. 对账报告#
在每个日历季度末,不迟于下个月的 15 (15) 日,Ozon 可以在 PA 中发布上一个日历季度的对账报告。
卖家有义务在 Ozon 发送对账报告后的 15(十五)个工作日内:
(a) 按下 PA 中的“接受”按钮 – 在没有分歧的情况下;或
(b) 如果存在分歧,请点击 PA 中的“拒绝”按钮,并向 Ozon 发送修订版的对账报告,其中注明了出现分歧的文件,否则卖家的反对将被视为不合理。
Ozon 会在 5 (五) 个工作日内考虑任何异议,并将对账报告发送给卖家,并确认 Ozon 同意的修改。
卖方应在发送对账报告后 3 (3) 个工作日内在 PA 中就新的对账报告达成一致或表明其反对意见。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应在下一个日历季度结束前就对账报告达成一致。
如果卖家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任何异议或未说明卖家有此类异议的文件,则 Ozon 在 PA 中提交的对账报告将被视为:
(a) 经双方正式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对账日期是上述期限的最后一天,以便卖方提供反馈),以及
(b) 卖方就对账报告中规定的所有金额和其他规定妥为接受。
对账应仅按季度进行一次。Ozon 不会应卖家要求提供临时对账报告。
3.2.5. 文件的法律效力#
双方承认在通过电子或其他通信方式进行通信时收到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包括使用信息和电信网络“Internet”以及其他文件。
双方确认,向 PA 提交会计凭证是以下必要且充分的确认:
(a) Ozon 正确履行了提交会计凭证的义务;
(b) 如果卖家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提交任何异议,则完全接受 Ozon 提供的服务。
双方承认,客户协议中显示的 Ozon 会计系统数据是双方履行各自合同义务的主要可靠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