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zon平台订单怎么处理?
“订单处理要求”部分#
1. 接收和处理客户的订单#
1.1. 卖家仓库信息#
PA 中的卖家表示有关一个或多个卖家仓库的信息,商品从这些仓库发货,并对此信息的相关性负责。同时,卖方承诺在 PA 中注明填写仓库和准备订单所需的所有信息。Ozon 有权设置准备配送给卖家的订单所需的最短和最长时间。 如果 30(三十)个自然日内没有从卖家仓库发货,Ozon 有权将仓库转移到宾夕法尼亚州的档案库中。
1.1.1. 与合作伙伴的仓库集成#
如果卖家可以在个人中心中选择合作伙伴的仓库,Ozon 会根据卖家的指示与卖家的合作伙伴(配送合作伙伴)进行整合,以便代表卖家传输状态(包括商品的接收、处理、储存、发货)。
1.2. 有关可供销售产品的信息#
卖方有义务在 PA 中注明他准备从卖方的每个仓库向客户销售的每种产品的数量,并保持该数量的实时数据最新。此类产品可在网站上订购。
1.3. 订单信息#
在网站上订购卖方的产品时,有关此信息会显示在他的 PA 中。订单信息包括客户订购的产品清单、数量和价格。
1.4. 确认订单准备就绪#
卖方承诺通过在 PA 中填写订单的适当状态来表明订单的组装和包装已完成。
2. 送货服务#
2.1. 选择配送服务#
PA 中的卖方从可用的 PA 或他自己的送货服务中指明送货方式(如果 PA 中有此选项)。Ozon 将卖家配送服务的信息放在卖家的商品描述页面中。Ozon 有权要求卖家提供与所选配送服务达成协议的书面确认。
2.2. 投放参数#
卖方在其 PA 中指定了自己的交付参数(交付地理位置、订单发货和交付时间等)。对于非集成配送方式,卖家承诺通过快递到门配送进行配送。使用集成配送方式时,所需的配送参数将根据配送服务指定的参数显示在卖家的 PA 中。
2.3. 更新有关配送服务的信息#
使用非集成配送方式时,卖家对指定配送时间的有效期负责。如果根据 Ozon 掌握的信息,卖家指定的交货时间与实际送达客户的时间不同,Ozon 可以单方面调整此类交货时间设置。使用集成配送方式,Ozon 可以代表卖家更新必要的配送参数,而无需通知卖家。
2.4.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交付服务#
Ozon 收集客户的个人数据(包括订单数据),并代表卖家将其传输给配送服务。
3. 将订单从卖家转移到送货服务#
3.1. 订单转让程序#
转移生成的订单的程序由卖家与配送服务之间的协议决定。在将订单转移到送货服务之前,卖方承诺检查订单状态,以确保订单未被客户或 Ozon 取消或以其他方式更改。卖家承担与取消订单后订单转让相关的任何负面后果。卖方对转移到送货服务处的产品与客户的订单之间的差异负责。
3.2. 订单转让条款#
卖方承诺组装订单,在 PA 中表明订单的适当状态,并在订单发货日期前至少 24(二十四)小时将订单转移给送货服务。送货服务应在发货截止日期之前接受订单(正确包装)。否则,Ozon 有权取消订单,但必须在实际取消订单前 2 个自然日通知卖家。
3.3. 将订单转移至送货服务的通知#
卖家应在 24(二十四)小时内将订单转移到配送服务的信息发送给 Ozon,包括正确的跟踪号,该跟踪号显示确认配送服务接受订单的状态。
3.4. 交货状态#
使用非集成交付方式时,卖方在订单实际交付给客户的那一刻起的 1(一)个日历日内在 PA 中表明当前状态。如果配送状态未及时更新,Ozon 有权取消订单。
3.5. 轨道编号#
卖家有义务向 Ozon 提供有效的物流编码,以便使用通常用于追踪配送服务运输的货物的系统来追踪订单。如果提供的跟踪号未被跟踪,Ozon 可能会向卖家发送请求,说明需要更正跟踪号。使用集成配送方式时,卖家有义务在收到 Ozon 的请求之日起 2 (两) 个自然日内向支持服务发送更正物流单号的请求。
使用非合作配送方式时,卖家有义务在收到 Ozon 的请求之日起 2(两)个日历日内自行在 PA 中更正追踪编码。
Ozon 有权取消跟踪号不正确或无法追踪的订单。
3.6. 状态的可靠性#
卖方应对有关订单交货状态信息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卖家没有及时输入订单交付状态信息,则 Ozon 有权取消订单,并降低卖家服务的质量指标,而卖家承担取消订单的所有负面后果的风险。如果因卖家延迟提供/未能提供状态而导致 Ozon 取消的订单实际交付给卖家,则 Ozon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卖家的此类行为/未能作为所造成的负面后果负责。如果物流单号未更新,或配送服务以及使用非合作配送方式更新错误,则 Ozon 有权代表卖家自行追踪物流单号(包括通过物流追踪系统),并更新配送状态信息。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从卖家或配送服务处收到有关订单状态的虚假信息,Ozon 概不负责。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从卖家或配送服务处收到有关订单状态的虚假信息,Ozon 概不负责。
3.7. 违反转让截止日期#
如果卖家未在指定时间内转让订单或不及时向 Ozon 发送有关订单转让的信息给送货服务,则该订单将被视为未转让,Ozon 有权取消客户的订单,并降低卖家的服务质量指标。
3.8. 违反交货时间#
如果卖家不确保遵守订单交付给客户的时间,Ozon 有权取消客户的订单。Ozon 有权向卖家发送请求,以澄清实际交货时间。卖家有义务在收到请求后的 1 (一) 个日历日内回复 Ozon。
4. 取消订单#
4.1. Ozon 取消订单的权利#
如果卖家不当履行其义务,Ozon 有权取消卖家的商品订单,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订单、向客户提供不正确的收货地址、发货的特性与商品描述页面不符、 本合同禁止销售的产品的运输,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大量投诉,重复显示不正确的跟踪编号。取消订单并不被视为 Ozon 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对与此类行为相关的所有负面后果负责,包括可能的索赔和/或客户提出的与此类取消订单有关的索赔,以及服务质量指标下降,直至暂停根据合同提供服务。
4.2. 卖方取消订单的权利#
卖方有权取消其订单,但对与此类行为相关的所有负面后果负责,包括可能的索赔和客户就此类取消订单提出的索赔。卖方取消订单也被视为从卖方选择的送货服务处收到有关取消订单的信息。
5. 客户退货的处理#
5.1. 产品退货#
根据俄罗斯联邦的消费者保护法,客户可以在收到产品之前随时拒绝产品,并根据个人商品销售条款将产品退还给卖方,同时考虑到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情况。
客户提出产品退货请求,并从客户个人账户中的可用产品中选择将产品转移给卖方的方式(到卖方的仓库或通过合作伙伴到提货点)。
卖方应考虑此类请求,并在 1(一)个日历日内做出以下决定之一(退货预审核):
(a) 同意客户将产品转让予以退货(第 5.3.2 条规定的除外);
(b) 将款项退还给客户,而不实际转移产品进行退货;
(c) 向客户部分补偿产品成本或产品维修费用(如果 PA 中提供了此类选项),而无需实际转让产品以获得退货;
(d) 合理地拒绝批准产品退货。
卖家将退货决定通知 Ozon,Ozon 根据该决定将已支付的商品款项退还给客户。双方之间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第 3 节规定的程序进行。
客户有权通过向支持服务提出请求来质疑卖方的决定。Ozon 会考虑客户的请求,并验证卖家的否定决定的合理性。如果拒绝批准退货的决定不合理,卖家承认并同意 Ozon 有权批准客户的请求,退还商品资金并从卖家处扣除这些资金。
此外,客户和卖家有权让 Ozon 参与请求的诉讼程序,并承认 Ozon 的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卖家同意,如果卖家多次无理拒绝批准退货请求或在 24 小时内未对退货请求做出决定,Ozon 有权自行决定拒绝允许卖家进行退货前审核并独立决定退货。在这种情况下,Ozon 将代表卖家进行退货预先审核,费用由卖家承担。
Ozon 有权出于某些退货原因自行决定对卖家的退货预审核施加限制。
5.2. 退货质量合格的产品#
质量合格的商品可以根据个人商品销售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退货。
向客户退款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和合同进行。
运输质量合格的产品的所有费用应由客户承担,但根据合同第 5.7 条通过合作伙伴将产品退回取货点的情况除外。
5.3.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退货#
5.3.1. 考虑索赔和上诉的程序#
Ozon 收到客户关于商品质量不合格的索赔和/或申诉,并将其转发给卖家,以按照合同第 5.1 条中规定的订单和条款进行考虑。
5.3.2. 价值不超过 1,500 卢布的劣质产品索赔#
如果客户提出价格低于 1,500(一千五百)俄罗斯卢布的劣质商品索赔,卖家指示 Ozon 全额或部分退款(根据与客户的约定),而无需客户将商品送去检查。
5.3.3. 价值 1,500 卢布的劣质产品索赔#
客户从客户个人中心中可用的产品中选择退回产品的交付方式。
卖方应在个人中心中提供以拉丁文或西里尔文书写的完整且正确的地址,以便接受退回的产品。
Ozon 或卖家应在 1(一)个自然日内通知客户退货地址(卖家地址),如果没有完整且正确的地址来接收退回的商品,卖家指示 Ozon 向客户退款,且没有义务转让商品。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退货配送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指示 Ozon 在客户提供此类商品的发货收据时,从根据合同转给卖方的资金中扣除运费,以补偿客户的退货运费。
5.3.4. 根据专家意见退款#
如果客户提供确认制造缺陷的专家意见,则可以在合理时间内退货,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两年。卖方赔偿客户的产品费用、检查费用以及在客户收到产品发货后退回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的费用。
5.4. 产品成本的部分补偿。客户向服务中心提出请求。#
如果个人账户中的产品成本有可能得到部分补偿,卖方有权向客户提供部分补偿,其金额应得到客户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卖家指示 Ozon 将部分赔偿金额的资金退还给客户。同时,Ozon 有权代表客户向卖家提供部分赔偿,费用由卖家承担,但须遵守本协议第 5.1 条的规定。作为此类部分赔偿的一部分,卖家指示 Ozon 让买家在服务中心维修商品,并赔偿买家产生的费用(费用由卖家承担)。
收到赔偿的客户有权出于其他原因退回商品,Ozon 将退还已支付的部分赔偿金额给卖家。
5.5. 将产品和资金退还给客户的费用#
卖方承担所有可能的费用,包括与退款给客户时的汇率差异相关的费用。
卖方有义务赔偿 Ozon 在客户执行订单时 PA 中注明的退货费用(根据合同扣除资金),以及通过合作伙伴将商品退回取货点时将退回商品交付给合作伙伴的费用(如有)。
5.6. 卖方收到产品后检查产品#
除客户根据第 5.7 条退回产品外,卖方应在客户发送产品之日起 40(四十)个日历日内接收并检查产品,并将产品收据通知支持服务。否则,Ozon 将在未与卖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商品款项退还给客户。商品在发货的第 41 (41) 个日历日被视为卖家已收到。
5.7. 通过合作伙伴退货(到取货点)#
卖家指示 Ozon 组织接收退回的商品,包括从客户那里接收商品以及处理客户退回给卖家的商品。
卖家指示 Ozon 将客户在取货点接受的商品转让给卖家的合作伙伴,卖家已经或将要注册卖家的合作伙伴。通过在合作伙伴的系统中注册,卖家指示 Ozon 将退回的商品转移给该合作伙伴,就像商品直接转移给卖家一样。
Ozon 还可以将其部分义务转让给合作伙伴,包括将客户退回的商品转让给卖家的义务。此类转让将在商品从 Ozon 转让给合作伙伴时视为已执行,卖家将在个人中心中收到通知。
自转让/转让之日起,合作伙伴直接向卖方承担退货义务,Ozon不参与其中。Ozon 将商品退还给卖家的义务自卖家在个人中心收到转让(将商品转让给合作伙伴)通知之日起终止。
Ozon 在个人中心中通知卖家从客户那里收到商品的状态,并将商品转移给合作伙伴。卖家有义务及时查看个人账户,以获取有关退回产品状态的信息。
在验收过程中,不得评估退回产品的状况。双方承认,产品的包装可能与卖方移交产品的包装不同,但应确保货物内产品的安全。
合作伙伴仓库的地址和卖方取出产品的时间限制(但不超过 14(十四)天)应在个人中心中注明。
如果卖家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移除商品,Ozon 的合作伙伴有权处理这些商品,并且被丢弃的商品的费用不赔偿给卖家。
在客户将退回的产品移交给合作伙伴后,卖方应直接与合作伙伴处理有关此类产品的任何问题(不包括 Ozon的参与),包括任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