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商品推广服务和广告服务”部分#
1. 主题#
1.1. 产品推广服务和广告服务#
除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外,Ozon 还可以代表卖家为卖家提供以下服务:
(a) 用于推广卖方可用的某些产品或品牌的电子服务和其他电子服务,包括为卖方提供对分析数据的访问权限;
(b) 技术服务(技术和信息性质的服务)和其他服务;
(c) 广告服务,包括将卖方的广告材料按顺序和以下条款放置在平台和其他网站的推荐块中;
(d)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类型的服务。
2. 一般规定#
2.1. Ozon 的权利#
Ozon 有权:
(a) 未经卖方同意更改推荐区块的格式和设计;
(b) 不接受不符合广告材料要求部分要求的广告材料进行投放;
(c) 独立确定 Ozon 合作伙伴网站列表,以便将推荐块与卖家的商品一起放置;
(d) 在关闭后六个月到期后删除广告活动部分的数据,且无法进一步恢复数据;
(e) 为了提高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测试,在测试框架内,可以在推荐块中显示广告材料,但要更改推荐块的格式、设计和显示条款;
(f) 由于技术、技术和其他问题而暂停向卖方提供服务,从而延迟提供服务,同时消除这些问题。
2.2. 遵守法律的保证#
卖方保证遵守俄罗斯联邦的有效法律,包括遵守 2006 年 3 月 13 日第 38-FZ 号联邦法律“关于广告”的要求。
2.3. 文件请求#
应 Ozon 的要求,卖方应在 1(一)个日历日内向 Ozon 提供文件,确认其遵守俄罗斯联邦法律,包括 2006 年 3 月 13 日颁布的第 38-FZ 号联邦法律“关于广告”。
3. 提供服务的程序#
3.1. 广告材料清单#
卖方应通过将促销产品和广告材料添加到 PA 中的广告活动部分来独立确定它们。Ozon 应在 2(两)个工作日内验证横幅是否符合“广告材料要求”部分的要求。Ozon 有权拒绝提供商品推广服务以及与任何广告材料相关的广告服务,包括不解释原因。
3.2. 广告活动的类型#
卖方应根据每项广告材料的可用广告活动数量独立确定广告活动的类型。
3.3. 广告材料投放#
卖方应根据可用广告材料投放的数量独立确定每个广告材料投放的位置。
3.4. Rate 定义#
卖方应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独立确定每项广告材料的 Ozon 报酬率。Rate 金额越多,在 Recommendation Block 中显示的概率就越高,具体取决于其他因素(选件与特定客户的相关性等)。
3.5. 广告服务的开始#
在以下情况下,Ozon 将开始提供广告服务:
(a) 对于添加到广告活动部分的所有广告材料,当卖方在 PA 的“广告活动”部分设置“开启”状态时,同时,如果卖方没有确定费率金额,将适用最低费率;
(b) 对于特定广告材料,当卖方将其添加到“广告活动”部分并确定费率金额时,前提是设置了“开启”状态。
3.6. 终止广告服务#
在以下情况下,Ozon 将终止提供服务:
(a) 对于添加到“广告活动”部分的所有广告材料,当卖方在 PA 的“广告活动”部分设置“关闭”状态时;
(b) 对于特定广告材料,当卖方将其从广告活动部分删除时,前提是设置了“开启”状态;
(c) 对于所有商品和横幅,如果报告期内的 Ozon 服务总费用超过卖家在 PA 中设定的限额,或者卖家对合同下提供的任何服务负债。
3.7. 统计#
Ozon 应在 PA 中向卖家提供统计数据,其中包含展示和吸引商品数量的数据。双方应将 Ozon 统计数据视为确定所提供服务金额和 Ozon 报酬金额的唯一可靠来源。
3.8. 服务暂停#
如果广告材料中存在不真实信息的事实,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商品和广告材料要求,Ozon 有权暂停提供与广告材料相关的电子、技术和/或广告服务。
3.9. 附加服务#
经双方同意,Ozon 可以向卖家提供广告材料的特殊投放服务。卖家通过 PA 或电子邮件向 Ozon 发送提供此类服务的请求。如果双方就提供服务的参数达成一致,Ozon 会在 PA 中发布有关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广告材料、特殊投放的条款和程序)的信息,卖家按下“确认”按钮接受这些信息。
3.10. 关于促销活动的一般规定#
卖方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折扣。
为了提供折扣,个人中心中的卖家:
(a) 推出自己的促销活动并独立确定条款、产品、条件等;或
(b) 将商品添加到 Ozon 的促销活动中(这些促销活动的条件和条款由 Ozon 独立决定);或
(c) 选择要添加到促销活动中的商品,建议由 Ozon 添加。Ozon 有权建议卖家参加促销活动,方法是在促销活动开始前至少 3 (三) 个工作日将商品添加到促销活动中,并发送相关通知。卖家在 Ozon 指定的一定天数内(如果 Ozon 指定了此类期限),自行决定更改添加到促销中的商品列表。在 Ozon 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卖家应承认所有添加的商品完全符合此类促销的条款和条件。
为了启动自己的促销活动,卖家在个人中心中独立确定:
促销类型;
促销期;
买方受众的参数;
产品列表(从可添加到促销活动的产品中);
其他必要条件。
卖家通过在个人中心中将状态更改为“在售”来启动促销活动。
卖家发起自己的促销活动或将商品添加到 Ozon 的促销活动中,即表示卖家无条件同意,折扣是按照个人中心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代表客户提供的,费用由卖家承担,对于此类折扣,不授予折扣积分。
3.11. 品牌推广#
卖家可以通过 PA 中的自定义设置订购用于品牌推广的电子服务,Ozon 承诺提供此类服务,但需额外付费。品牌推广服务包括“推广品牌”页面上列出的服务。
卖方还有权订购第三方已在平台上连接和推广的品牌推广服务,并在 PA 中指定必要的参数。
如果其他人连接了卖家商品描述页面中指定的品牌推广服务,Ozon 将在 PA 中通知卖家。从通知的那一刻起,卖方可以在 PA 中规定的期限内试用该服务。在此期间,卖方有权通过在 PA 中断开连接来拒绝服务。在 PA 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该服务将被视为由卖家订购,并应根据 Ozon 费用和关税部分进行付款。
卖方在 PA 中订购服务,即表示其完全无条件地同意服务提供条款和条件。
卖方有权随时拒绝 PA 中的服务。
4. OZON的报酬#
4.1. 报酬金额#
Ozon 报酬的支付程序应根据服务类型和/或卖家选择的广告活动类型来确定。本节提供的服务的报酬总额等于差饷的总和。报酬应显示在卖家的 PA 中的“广告活动”部分,并应根据 Ozon 统计数据确定。
用于品牌推广的电子服务的金额、程序和报酬条款在 Ozon 费用和关税部分有详细说明。
卖家保证他拥有与促销产品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4.2. CPC 薪酬的计算#
Ozon 报酬(CPC 费率)应以卢布为单位。
4.3. CPM 的薪酬计算#
Ozon 报酬(CPM 率)应以卢布为单位。
4.4. 吸引产品价格#
在计算 Ozon 报酬时,吸引商品价格是卖家确定的价格,并在客户在网站上执行订单时确定。
4.5. Rate 金额的限制#
卖家应在 Ozon 在 PA 中设置的最大和最小值范围内确定费率金额。
4.6. 报酬支付程序#
如果支付给 Ozon 的报酬是根据 PA 中规定的费率计算的,基于报告期内提供的服务金额,并按提供相关服务之日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的汇率转换,则应从应付给卖家的资金中扣除,并根据合同进行转账。如果卖家账户余额为负数,则应向卖家开具发票以支付 Ozon 服务费用。Ozon 为本节提供的服务支付的报酬包含在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报酬中。
5. 双方的责任#
5.1. 卖方的责任#
卖方应对广告材料中包含的信息的内容和可靠性,以及因使用卖方提供的广告材料而导致的侵犯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智力活动结果的权利)承担独立和完全的责任。
5.2. Ozon 的损害赔偿#
如果 Ozon 收到与侵犯其权利有关的第三方索赔,以及国家当局就根据合同放置信息提出的上诉,卖方应赔偿 Ozon 遭受的损失、成本、费用,除非是由于卖方的过错造成的。